鄂尔多斯一周热点新闻回顾07.11—07.17
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决定 听取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情况
7月15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我市部分领导干部职务任免的决定,听取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汇报。
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市委常委李逢春、苏建荣、王峰、赵明广、于新芳、刘瑞杰、尚志强、张占林、孙奎远出席会议。龚毅、王建国等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组成方案》,原则同意了《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中共鄂尔多斯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温都苏)
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7月13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和市委党校工作汇报,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事宜。
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牛俊雁,市委常委会委员李逢春、苏建荣、王峰、赵文亮、于新芳、刘瑞杰、尚志强、张占林出席会议。龚毅、王建国等市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温都苏)
拟推荐全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名单出炉
按照自治区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八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推荐和往届自治区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五届自治区文明村镇推荐和往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全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评选推荐活动。在自愿申报、组织测评、逐级推荐、媒体公示的基础上,市文明委提出拟推荐名单,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公示期为2016年7月13日—7月15日,共3天。
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单位吧!
准旗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2人
据准旗教育局官网消息,准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2人。
具体如下: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5名:农学2名、畜牧1名、化工1名、财会1名。
初中教师37名:语文3名(支教人员1名)、数学4名(支教人员1名)、英语4名(支教人员1名)、音乐3名(支教人员1名)、足球3名(支教人员1名)、篮球1名、排球1名、物理4名(支教人员1名)、化学3名(支教人员1名)、生物3名(支教人员1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4名(支教人员1名)。
小学教师75名:语文24名(支教人员5名)、数学13名(支教人员3名)、英语5名(支教人员1名)、蒙语2名、音乐4名(支教人员1名)、足球4名(支教人员1名)、篮球1名、田径2名、美术2名、计算机3名(支教人员1名)、中师及小教大专15名。
幼师65名:汉幼师52名、蒙幼师13名。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七个步骤进行。
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准格尔旗教体局官网,点击【2016年准格尔旗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前三天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上午8:30至2016年7月20日下午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21日下午18:00。
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为:
1.幼儿教师。
(1)汉授幼儿教师。
①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以上艺术类(只指美术、音乐、舞蹈三个专业)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③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2)蒙授幼儿教师。
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蒙语授课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教师。
(1)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且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3)在准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支教大学生,且专业对口。
(4)符合鄂府办函〔2016〕13号文件的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
(5)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6)蒙语教师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初中教师。
(1)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2016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①准旗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外户籍应聘者本科学历必须是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准旗教育系统服务期满的支教大学生,且专业对口。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6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
4. 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
(1)准旗籍(指2016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旗外户籍应聘者本科学历必须是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王曾